MPP电力管非开挖穿越管道施工规范

2023-03-17 14:43:56      点击:
1. MPP电力管道非开挖施工管理规定。
在电力工程中铺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线、施工周期等客观因素,地下管道施工常采用“拔管顶管”等技术。从实际效果来看,采用非开挖技术具有不影响交通、工期短等优点。然而,由于非开挖技术对全国各地的电力公司和管道建设部门来说仍然是一项新兴技术,由于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各地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非开挖施工在安全和施工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便于电力部门对非开挖施工进行规范化管理,基于电缆投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参照各电力公司的有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供参考选用。
1. 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供电部门)在确定供电方案时,除电缆敷设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尽量避免非开挖施工。
2. 如确实无法采用明挖施工(如铁路、河流、繁忙道路或其他障碍物等)经现场勘察,需采用非开挖技术,并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示(路径和长度)。
2. 设计和预施工阶段。
从事管道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将不予受理交付点。供电部门应事先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核实施工单位的资质。
1. 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其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的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2. 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督促用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用户与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召开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前一周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范围内的有关资料,包括:施工指令或施工大纲。施工计划。施工断面图。各种地下管线信息。地质勘探报告。管道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4. 供电部门有权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查和否决。
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作出明确承诺,并形成协议文本,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因施工质量造成停电的法律责任、保修期内的缺陷处理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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